■公民发言
沃尔玛近来在美国本土市场因贪“小便宜”而惹上了大麻烦。何谓“小便宜”?其实很简单:员工午饭休息时,被要求提前几分钟干活;该下班回家了,也会被要求再坚持一会。上月,在重重压力之下,沃尔玛为“少算了”员工工作时间道歉,并向员工们补发总计3400万美元工资。
(2月7日《新华每日电讯》)
相比沃尔玛的贪“小便宜”惹上了“大麻烦”,国人虽对加班恨之入骨,却又束手无策。按照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遗憾的是中国劳动者的现实语境却是生死两难:“超时加班”很可能走向过劳死,拒绝加班则可能砸了饭碗饿死———“加班”这只纸老虎为什么在中国这么强悍呢?说到底还是国内的工会组织和劳动部门软弱无力———曾几何时,某工会主席因替职工维权被企业辞退;曾几何时,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最低工资调整听证会,竟然不邀请代表职工利益的工会;曾几何时,面对企业侵犯职工利益,一些工会充耳不闻……要改变类似的现象,一方面我们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及时补位,另一方面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联手加大监督力度,要坚决打击企业违法行为。唯有如此,动辄“乱加班”的无良企业才能低下桀骜不驯的头颅。
(殷祚桂 湖北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