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天从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将通过建立新的社会保障项目,扩大现有保险覆盖范围。至此,“老军工”“老职工”“老失业”“老征地”“老工伤”这部分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难题已经得到全部解决。
据介绍, “老军工”是指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响应国家号召支援“三线”建设的原南京市企业职工。这部分人员中,有5000多人在当地退休、退职后回宁定居,他们的养老金由原“三线”地区发放,标准普遍低于南京市养老金平均水平250元左右。
南京市政府日前已出台政策,对支援“三线”建设的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发放生活困难补贴和医疗补贴。生活困难补贴标准为:对“老军工”当年养老金水平低于南京市上年度月养老金平均水平5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补贴50元;低于南京市上年度月养老金平均水平不足50元的,补足到南京市上年度月养老金平均水平。医疗补贴标准为:参照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的10%予以补贴。
“老失业”人员主要指失业时间较长,现已接近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难以再就业的失业人员。他们中多数人由于年龄较大、技能单一,造成下岗失业后再就业困难,没有正常收入来源,缺乏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能力,生活困难无保障。
对此,南京出台政策,对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时,女年满48周岁、男年满58周岁,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的大龄失业人员,予以延长两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使失业保险金享受与养老金领取的时间相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大龄困难失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