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有5个兄弟姐妹,但从1981年开始,只有我一个人照顾父母。我听人说,从没尽过孝心的子女也有继承权,是这样吗?”昨天,胡女士打进快报96060,希望能请律师帮其解开心中的疑团。
60岁的胡女士来自一个大家庭,有五个兄弟姐妹的她,在家排行老三。“从1981年开始,只有我一个人照顾父母,其他兄弟姐妹总是找各种理由不愿尽孝!”二十多年来的辛苦不说,胡女士还很委屈,“我受点累没关系,父母辛辛苦苦地养育子女,没想到他们既不出力也不出钱照顾他们!”
2003年8月,胡女士的父亲去世。“当时,我认为等母亲百年之后,在老人生前没有尽孝心的子女,没资格分父母的房产。”可最近有亲戚告诉她,由于胡女士父亲生前没有立遗嘱声明遗产全由她继承,所以就算没尽过孝心,其他子女也一样享有继承权。“我的兄弟姐妹们没尽一点义务,并且我父母也愿意将房子只留给我一人,这样也不行吗?”胡女士感到不解。
[律师支招]
可叫母亲立遗嘱
记者咨询了众泽房产安全交易服务中心,该中心徐梁栋律师表示,继承房产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可根据该协议处理。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应根据遗嘱处理。如果也没有遗嘱,则根据法定继承处理。胡女士的父亲在世时未订立遗嘱说明由胡女士一人继承房产。所以,只要没有证据证明胡女士的兄弟姐妹曾伤害过老人,他们还是有继承权的。
徐律师说,如果老人有意在百年之后把房产留给她一人,应当用遗嘱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样,既可满足老人们的愿望,也可避免与其兄弟姐妹之间的纠纷。但因胡女士父亲去世前并未立遗嘱,所以房产中属于其父亲的份额只能按法定继承处理,即老人的子女、老伴都有继承权。胡女士在分配遗产时,可要求适当多分一些遗产。另外,如果胡女士的母亲想把自己的房产给胡女士继承,可以订立遗嘱避免纠纷。见习记者 张颖 快报记者 郭芷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