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室友在看《流星花园》,《流星花园》在沉寂了这么多年后,那种大舌头的台湾国语腔———F4那四个整形男明星都需要把舌头用熨斗好好熨一下,忽然就在屋子里乱窜起来,真让人有点抓狂。室友一点也不否认自己的品位有问题:“谁说我品位高了———品位那么高累不累啊,累了一天回家我就想看点简单的不动脑子的东西。”
她说的真是好极了。 真的,人确实是有品位不高的权利的。比如部分山东同胞誓死爱吃生大蒜,而生大蒜这玩意,无论是拿古代礼仪还是现代文明的社交规则来对照,都不能被认为是格调很高的一种食物,但有人就是嗜之如命,并且甘愿承受因此带来的后果———人见他就避之不及。但人家就爱吃那个,你拿他没辙。
婚姻这种一对一的神圣制度能维持到今天,看起来挺有生命力的,肯定有它积极的意义,比如从经济学来说它低成本高效益,从生理学角度来说它可以稳定性关系有助健康,从心理学来说它可以使人的情感有所依赖……要扯起来实在没完没了,而我今天要说的是,一段高尚的婚姻里高尚的两个人,要是忽然想做点低俗的事,那怎么办呢?
假定一对夫妻,有点儿轻狂,他们说,咳,我俩就是要体验一下多种性爱的极限,来个交换伴侣!又假定一对夫妻,人到中年,做爱像刷牙,疲倦不堪,彼此对着彼此的身体就像照镜子,他们商量了之后说:咱们去找点新鲜刺激?
又假定我是婚姻专家,他们来征询我的意见?我基本上会告诉他们:这里面风险很高,成本也高,搞不好还会把老婆(老公)给换没了———裘·德洛那个大帅哥就是这样把老婆换丢了。然后他们说,这些无所谓,你当我们是小孩子啊,成年人干什么事都知道后果,俺们会对自己负责的,再说俺们两口子和裘·德洛那傻瓜两口子能比吗?
到这个程度,我基本就无话可说了。
而这时候,如果门外站着几个“道德人士”,听了我们的对话,肯定会兜头吐这几个妄想换偶的一头唾沫。我会说:兄弟,何必呢?人家又没拉你同换,干卿何事?人家换偶没惹你,你吐人家一头唾沫可就不好了。“道德人士”一般会这样跟我嚷嚷:他那也叫权利?都换偶了还权利?下流不下流啊?
我会说:你说得对,我也觉得这有点儿下流……一对熟悉的男女,非要拆开,和陌生人去做爱,谈不上任何默契也谈不上任何感情交流,就奔着换个新的活塞系统去了,确实不够品位。
但是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利呢?在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在自愿的前提下,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他们有没有品位不高的权利呢?我不敢说有,我不是李银河,我没那么大胆子,虽然网上大多数网友都认同他们有这个权利,但我还是心有余悸。我只能说我不赞同,也不反对。这就像不管我怎么鄙视,我隔壁的室友还是津津有味地在看她的《流星花园》。
陈岚:作家。网名深海水妖。著有长篇小说《莲花落》《背后》。欲观其博客,请登录www.life-nanjing.com.cn。
陈词岚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