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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2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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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城市不是与民争利
徐冰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饱受高房价困扰的青岛市表示要转变以往城市发展的思路,明确提出住房价格不能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政府将采取措施控制房价。在21日青岛市政府召开的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青岛市市长夏耕提出,住房这一商品具有特殊性,不能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政府必须有所作为。

  对于这种转变,舆论明确解读为是对以往“经营城市”思路的反拨。而从青岛市拟定的今年的房地产调控目标看,尽管暂时还只是借助政府的行政手段以平抑房价,却也能从“住房政策的公共效应”“住房供应的社会保障功能”等理解,窥见政府行政思路调整的迹象。这是值得赞赏的调整。而我们更希望的则在于,借助青岛思路的转变,能够对风靡全国的“经营城市”,作一次全面反思与清理。

  如果不是青岛原市委书记杜世成的落马,久遭诟病的“经营城市”,是否能够成为一个重要城市行政上的反拨,也还颇多疑问。此城市建设的思路不是自杜世成始,更不是仅在杜世成手中发扬光大,其之所以可以成为被许多地方引为城市建设新思路的“成功经验”,本身就值得追问。

  作为政府,其根本的职责是有利民生、维护市场的公正和秩序,其最遭怨恨的,则是与民争利,依恃手中的权力,既当裁判员,也当运动员。

  由此观之,作为所谓“成功经验”的“经营城市”,几乎概无例外地蜕变成地方政府以及与政府有关系之人的单方面的生意,当交易规则就是恃强凌弱,所谓保障民生,则完全变成梦想,城市面貌日新月异、房价高涨被看作所谓国际大都市形象之时,青岛市民的人均收入和人均居住面积,却远远低于同级别的城市乃至全国平均水平。而这种景象,实在绝非青岛独有的风景。

  城市究竟是谁的城市?城市的经营所得,究竟又是谁的所得?如许追问,正是清算“经营城市”这样的行政政策的根本。青岛市的思路变革,则为行政反思以及政策校正,提供了样本和契机。由此,方能界定清楚“经营城市”的规则,达至廓清政府与城市的市场边界。而在当前,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以期平抑房价,控制失灵乃至失控的房地产市场,大体也算是无奈但可理解之举。在一个尚根本不能称其为市场的市场上,公众博弈的指向,恐怕暂时也只能通过强势政府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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