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由“中国江苏”和“江苏劳动保障网”联合举办的大型网上直播活动吸引了上万名劳动者的关注,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加班工资。
一位网民说:“我所在的是一家效益非常好的国企,近几年强迫员工加班的现象非常严重,车间生产员工常年每月加班时间都在五六十小时以上,从来没有加班工资,不加班反而会被罚款。”
对此,劳动部门表示,用人单位一般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6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快报记者 项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