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野蛮施工,导致古墓群遭到严重破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被学校随随便便就拆除了;文物保护单位居然被出租,成了觥筹交错、人声鼎沸的酒店……昨天,江苏省2007年文物法制工作设想论证会上,江苏省文物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去年,江苏省文物局共查处了16起文物违法案件。
野蛮施工 古墓葬群遭损毁
丹阳市天波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施工时发现一古墓葬群,不仅没有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反而继续施工,导致10余座汉代和多个朝代的古墓遭到严重破坏,该开发商还矢口否认破坏古墓葬群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江苏省文物局经过现场取证,证明开发商连续破坏多座古墓葬,性质非常恶劣,违法情节严重。丹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对该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罚款10万元。建设工地考古勘探的费用20万元全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革命旧址 随随便便就拆了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中央华中分局旧址”,见证了中共中央华中分局在淮安的革命历程和重大事件。2006年初,淮安市楚州中学未经许可,擅自拆除“中共中央华中分局旧址”东楼。
江苏省文物局指导帮助淮安市文化局完成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并向违法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40万元。目前,被拆除文物建筑的部分构件已追回,楚州中学被责令民事赔偿,校长被撤职,公安部门对违法责任人立案调查。
能否建立文物破坏预警制度
“等到文物被破坏后再去查处,就太迟了!”昨天,江苏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朱楚英提议,文物遭到破坏并不是瞬间就完成的,这期间仍留有一定的时间。今后,可以考虑建立文物破坏的预警制度,加强社会监督,一旦发现有破坏文物的动向或者倾向,主管部门就可以提前介入进行调查,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对违法者起到警示作用。
快报记者 谢静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