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在出台这个规定之前,我们应该搞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什么是主旋律?通俗地理解,主旋律应该就是反映社会主要方面的问题,体现时代发展和时代精神。优秀党员、现代化建设先进典型是主旋律。但在城市里为生活打拼的农民工、校园里努力学习的大学生、都市里追求爱情的青年男女,他们就不是主旋律吗?还有一些优秀的国外电视节目,也体现了世界的潮流,如去年热播的《大长今》,感动和激励着很多中国人,这难道不是主旋律吗?
其次,电视产品的质量跟主旋律有必然的关系吗?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取材只是构成影视作品整体质量的一个方面,一个作品的质量怎么样还要看它情节的设计、演员的表演、视听的效果,以及后期制作的能力等很多方面。
那么,如何才能提高影视产品的质量呢?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就是竞争。市场经济下有竞争才有发展,提高电视剧的质量,应当从竞争中去实现,制作单位多听取观众的意见,了解观众需要怎样的作品,提高自身的制作能力,这样才能提高产品的质量。而“禁播令”跟市场竞争相违背,显然对提高质量无益。
文化的崛起是一个国家崛起的先决条件。关起门来发展,如何实现大国的崛起?有关部门应先认清什么是主旋律,莫以偏颇的“主旋律”来阻挡真正的主旋律。
(何世春 江苏 职员)
先搞清楚什么是“主旋律”
作为主管部门,广电总局应该履行自身职责,保证观众看到优秀的电视节目。但这种职责必须有一定的限度,因为任何公共管理行为都应遵循权力和责任之间的明确界限,否则就会越俎代庖,损害不同利益主体的权益。如,广电总局要求每日17时至20时禁播境外动画片,很显然就是这种情况。尽管曾遭到多方责难,但广电总局不为所动,很没把观众的呼声当回事。
父爱主义最冠冕堂皇的理由是,管你是为了你好。但仔细想想,就会发现是多此一举。现在电视台数以百计,竞争激烈,为了最好地生存,它必须处心积虑吸引更多的观众,如此一来,它就会根据观众的口味来安排节目播放计划。那些低级趣味的节目就会遭淘汰。这种市场选择方式才能最有效地反映出观众的收看期望。
如果各家电视台遵循广电总局的规定,不光观众权利受损,上星频道也将遭受灭顶之灾。就像我们饮食需要品种多样一样,观众对电视节目的需要也应多姿多彩。如果播放广电总局审查通过节目的上星频道被观众抛弃,这个损失又该谁来弥补呢?所以,为了保证观众的收看选择权利,为了避免出力不讨好的尴尬,广电总局,请你抛弃你的父爱主义,把遥控器还给观众吧。
(鲁蒙 广州 职员)
请不要夺走
我的遥控器
近一年来,广电总局患上了严重的管制和禁令症,从禁地方方言到禁主持人发嗲,从禁婚恋题材到禁涉案题材,再到禁恶搞视频,半月一小禁,一月一大禁———与以前的禁令遭遇一样,此次限播主旋律遭到了公众的激烈反对。网友的观点集中在,这是广电指挥棒对观众遥控器的粗暴干预,是公权力对公众黄金时间娱乐、休闲、选择权的剥夺———人们辛苦工作一天,广电总局有什么权力以“满屏尽是主旋律”谋杀公众黄金时间的休闲诉求。
这些观点虽显偏激,但意思都没有错。不过我觉得更重要的危害是,广电总局的初衷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强化主旋律在黄金时间对公众精神的感染和熏陶,可这种赋予主旋律影视特权的方式只能事与愿违,只能在操控观众遥控器、垄断公共黄金时间的同时引起公众对主旋律的强烈逆反。
近年来涌现出一大批在观众中影响深远的主旋律影视作品,如《走向共和》、《亮剑》、《激情燃烧的岁月》等等,既赢得了市场又传播了主流道德精神,但这些影片中的哪一部是因为主管部门的“必播令”红起来的?哪一部不是在与婚恋、戏说、清宫、青春偶像等其他旋律的影视剧在市场竞争中打拼出来的?正因为各种旋律影视剧和节目在黄金时间的激烈竞争,主旋律影视制作者为了争夺观众的遥控器锁定,在题材上精益求精,在创作上认真打磨,于是才在娱乐文化遮天蔽日的环境中给主旋律打出了一块江山,强化了主旋律影片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而赋予其播映特权只会使其失去创新动力和竞争压力,特权之下,主旋律影片水平终会退化到观众无法容忍的一天。
另一方面,剥夺公众在黄金时间的选择权,只能刺激公众对主旋律影片的逆反心态,使厌恶公权干预的公众“恨屋及乌”地讨厌和排斥主旋律影视剧。人们本来并不讨厌主旋律,甚至很喜欢选择主旋律,但如果强迫在黄金时间播映主旋律,让人们空拿着一个象征着自由的遥控器面对着“满屏尽是主旋律”无所选择,人们就喜欢不起来了。代替观众选择的专断换来的只会是逆反心态,控制了观众的遥控器,还能控制观众的手指按向电视开关吗?这一点,不知道广电总局有没有想到?
(曹林 北京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