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近500万元,特别是收受黑社会头子熊新兴的贿赂,日前被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1月22日《新华网》)
有车站派出所民警和小偷结为联盟,一面吃着皇粮,一面又收着小偷的进贡,算是把个警察的权力利用得淋漓尽致。不过,要和江西的这位公安厅副厅长比起来,派出所的几个民警当然算是小鱼了。副厅长的“大手笔”,无论是权力还是胃口,都不是吃蟊贼的派出所一级可以望其项背的。人家要吃,也是吃黑社会老大的———把黑社会当作摇钱树,这算不算是独辟蹊径?至少,权力还可以这样寻租,这也是对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一种资源的“挖潜”啊,颇有创造性。可惜,熊新兴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死刑,许晓刚也终于露出了马脚。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许晓刚最终还是没能逃脱作茧自缚的宿命。
但问题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利用自己负责查办案件的职权,为犯罪嫌疑人等谋取利益,进而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的行为究竟持续了多久?在他成为公安厅副厅长之前有没有如此丑行?如果有,那就是带病提拔。它所暴露出的干部管理任用上的弊端,理应引起足够的警惕和重视。
(宁海 青海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