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到了,万象更新
连《工资手册》也更新了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月底前,所有企业必须持上年使用的《工资手册》到原发放部门换领新《工资手册》。新办企业可凭各级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到所在辖区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据介绍,南京市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及因聘用该市工作人员需在该市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领取工资性现金的境外企业的该市常驻代表机构,都要使用《工资手册》。所有企业必须按规定领取和使用《工资手册》,提取的工资总额只能用于职工工资的发放,不得挪作他用。企业所发放的工资总额将作为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重要依据。《工资手册》也将作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评定企业诚信和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