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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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2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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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要求严控春运票价 苏锡常涉“涨”票价基本下调
郑春平
  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在对苏锡常等地的公路客运票价紧急干预的同时,江苏省物价局昨日再度明确了今年全省公路客运春运票价的管理政策。

  据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负责人介绍,两三天前该局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传真电报,对公路客运春运票价作出规定,主要内容有两条:一是今年铁路、公路不再执行春运加成的规定,二是严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执行。

  按照发改委的规定,江苏省物价局明确,今年全省公路春运价格管理主要有两条规定:一是修改2002年制定的春运票价可上浮20%的规则,今年不执行20%的上浮权;二是对客运企业春运期间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价格波动加强监控,避免价格过高、过快波动造成不良影响。按照江苏省汽车运价规则,客运企业票价平时可在核定的基准价基础上自主定价,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但不得低于运输成本。

  18日苏锡常出现多条线路涨价现象后,省物价局立即展开了调查,发现客运企业主要是将平时远低于核定基准价的部分线路上调到了基准价,或者是在基准价基础上又上浮了10%。尽管对照规定来看,没有超出政府指导价的要求,但客观上造成的社会影响却远远出乎各界预料。省物价局表示,苏锡常三地部分线路的票价在同一天、同一时刻上浮动,这种“联合调价”的行为显然不合适,且有些线路涨幅明显偏高。

  省物价局19日即要求苏锡常立即对涨价线路进行重新核价,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的管理规定,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得超过10%,一些原来低于基准价且本次涨幅过大的线路,要进行调控。不过,苏州在接到通知后,不但取消了20%的加价权,且10%的加价权也一并予以取消。尽管这并非省物价局的统一规定,但因为苏州一地在政策上的“高姿态”,使得其他如常州、无锡等地也不敢贸然动用这10%的加价权。

  省物价局表示,无论这10%加还是不加,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取消往年20%的加价权后,今年江苏公路客运春运价格总体上至少将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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