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封面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运企“趁火打劫”是挑战政府权威
· 我们何时“没房住就能告官”
· 物价部门不能选择性失明
· 我们的“感动”是否廉价了点?
· “彭水诗案”源自行政“领导”司法
· 名牌评选应与行政权绝缘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1 月 20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名牌评选应与行政权绝缘
单士兵
  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声明,从未成立“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协会”和“中国工商管理协会”,两机构开展的“中国驰名品牌”评选是场骗局。

  (1月19日《中国经济时报》)

  虚假的名牌评选机构应该打击取缔,这是毫无疑问的事。但那些官方的名牌评选机构就纯洁吗?就公正客观吗?显然不是。其实,早在2004年,曾参与《行政许可法》等多项国家立法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树义就对中国名牌评选的合法性提出强烈质疑。事实上,当前林林总总所谓官方关于“品牌”、“名牌”的评选机构,究其实质,都是未能真正脱掉“二级政府”帽子的协会组织。不少学者就称“实际上,这是不折不扣的政府设租、企业寻租行为。”

  当“名牌评选”深藏着权力寻租的阴影,评选出来的“名牌”自然无法具有名牌产品本应有的特质。这也就是为什么会“南极人”这样的中国名牌存在质量问题,环境污染严重企业的产品也能被评为中国名牌的原因。掺水的“中国名牌”评选,不仅坑害消费者,更是对市场经济的一种破坏。所以,当务之急,就是通过彻底的整肃,还原名牌评选的一片净土,让名牌评选彻底告别行政权力。

  (单士兵 江苏 职员)

  名牌评选

  应与行政权绝缘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