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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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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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物管行业的扶持
尹海峡
  ■建议

  梅花山庄物管与业主之间的收费矛盾纠纷在昨晚暂告一段落,但这场闹剧过程中折射出的物业管理的现状,颇为引人关注。作为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南京市人大代表的陈兴汉女士,就目前窘境提出了三点意见,并提出了议案。

  在陈兴汉看来,要想解决矛盾,在物业管理刚刚起步的南京,更需要政府对物业公司在政策层面上加大引导力度。她提出三点建议———

  首先要对物管公司实行税收优惠、规费减免。目前物业公司承担的税费较重,其中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附加4%、所得税33%,以及绿化费、垃圾清运费、防洪保障基金及残疾人保障基金等。事实上,物业公司的就业人员大多数为下岗职工和农村就业人员,建议政府实行“先征后退”的优惠和减免税收等相关政策。

  在劳动用工方面,物业公司也应该得到优惠。物业管理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工成本大幅度提高后,势必制约了物业公司进一步发展。因此在聘请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工期间,应按公益性岗位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同时执行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聘用下岗人员的政府补贴要求。

  此外,政府还要支持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正常收取。对于少数享受物业服务但拒缴服务费的行为,要予以曝光。

  快报记者 尹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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