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初步安排社会保障与困难群体方面的投入32.14亿元,增加15.11亿元,增长88.7%。
[主要用途]
围绕城镇新增就业8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目标,进一步落实税费减免、主辅分离、社会保险补贴、公益岗位补贴和就业服务补贴的优惠政策,扩大政策覆盖面。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加快小额贷款发放进度。重点扶持困难群体就业,确保“双失业”和“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支持推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五险合一”征缴办法;对于城乡家庭生活困难又未纳入低保对象的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遭遇突发灾害等困难人员,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