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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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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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旁建浴室 住户忐忑不安
吴杰
  吴某等六人都是江宁开发区某小区3幢3单元的住户,自从楼旁开了浴室之后,紧挨着浴室的这六户人家“深受其害”:浴室在二楼的平台搭建了水箱和锅炉,影响了采光、景观还是小事,住户感到很不安全。在浴室经营了三年之后,六住户联合起诉,要求拆除所有设施。

  六住户联合起诉浴室

  2003年,这个桑拿休闲中心正式开始营业,看着旁边的二楼平台上建起了锅炉,紧挨着浴室的3单元6家住户心里有点疙瘩。本来从自己家里一眼就可以看到不远处的湖,锅炉建起来之后视线被挡住了。

  随着营业时间久了,六家住户越来越觉得浴室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的是“灾难”:其每天都经营到凌晨,水箱在产生蒸汽时发出很大的噪音,影响了住户们的正常休息。且家住二楼和四楼的两户人家遇到了更大的麻烦,家里的墙体发生了霉变,木制地方发生开裂。

  2006年3月,六家住户商量了一下,决定联合起诉浴室,一共列出了浴室的一系列“罪名”:水箱、锅炉影响了阳光和景观,蒸汽对地板、家具和电器产生了损伤,噪音影响了休息,铁皮柴油箱是不安全因素。

  法院支持部分要求

  对于阳光权,住户没有举出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对于景观权,住户在购置房屋的时候没有明确必须能看到湖景,所以不能禁止他人在房屋和湖景之间盖建筑,所以法院也不支持这一请求。

  法院认为,水蒸气本身不是污染因素,住户称水蒸气对地板、电器等造成影响,但是没有对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所以证据不足。

  同时,法院支持了其他诉讼请求。法院查明,浴室没有晚间的噪音合格证明。铁皮柴油箱烧锅炉确实是不安全因素。

  法院判决,浴室将二楼平台上的铁皮油箱拆除,浴室在每晚6点到次日6点之间停止使用蒸汽供热。

  通讯员 江研 快报记者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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