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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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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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摇号摇身变成“先到先得”
马乐乐 朱教莉
  圣·欧庭小区位于距离新街口很近的俞家巷,是个闹中取静的好地方。不过,围绕着该小区地下车位,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近日,因开发商擅自将摇号销售车位的方式改成“先到先得”,业主再次与开发商闹出了官司。一位业主以违约为由,状告开发商双倍返还摇号定金,一审法院判决业主胜诉。

  摇号变成先到先得

  2005年6月26日,圣·欧庭小区的开发商在小区里发布了《车位认购须知》,说明小区的车位采取摇号方式销售,于同年7月3日上午9点在民族饭店公开摇号,业主先交5000元定金方可参加摇号。6月28日,鹿女士交了定金,拿到了一个“13号”。

  当天,包括鹿女士在内的49名业主来到民族大厦。到现场后,业主们并没有发现摇号机,主持人宣布将摇号方式改为抽签。

  一片不满声中,开发商宣布销售活动继续进行。公证人员要求业主派代表检查号牌,当即有两名业主起身检查,双方发生了争吵和冲突。开发商只得宣布,由于抽签无法继续进行,改为当天下午2点用谁先到谁得的方式销售车位。

  遭忽悠告赢开发商

  当天下午1点45分,鹿女士赶到销售现场,她被告知:17个车位已经全部卖完。开发商表示,由于鹿女士没有买到车位,可以将5000元定金退还给她。她觉得这摆明是在“忽悠”,当即表示拒绝。

  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单方取消摇号程序,改变销售方式,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白下区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双倍返还鹿女士定金10000元。因不服判决,开发商近日已提起上诉。

  通讯员 白民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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