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国烹饪协会就“开瓶费”申明“收费有理”后,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地消协立即针锋相对地发出联合声明称:禁止“自带酒水”的根本原因是酒水暴利,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现代快报》1月11日)
消协之举固然可贵,但它充其量是一个松散的民间组织,无法与站在中国烹饪协会背后的各大酒店力量抗衡,往往止于徒劳的呼吁。更可怕的是,中国烹饪协会就“开瓶费”申明“收费有理”,是一个危险的征兆。它似乎表明,某些行业协会在逐渐脱离“二政府”角色的同时,又开始充当行业利益代言人的角色,这本无可厚非。但协会具有的集体博弈效应,很容易将这种市场权力放大,异化为本行业谋求暴利的工具,形成市场经济中特殊的“计划性堡垒”———只要行业协会召集几大主要企业坐下谈判,形成一个心照不宣的“行规”,就可以随意侵占消费者的权益。
因此,“禁带酒水”之争,除了各地消协的各自抗争外,政府也不应继续充当“沉默的影子”。中国烹饪协会就“开瓶费”申明“收费有理”,已经超越了正常的经济活动范畴,是对消费者主权的公然挑衅,也是对法律调节市场秩序的无视,还可能引发其他行业协会群起效仿,最终形成“霸王条款”横行的“酱缸文化”。如果此刻政府还不主动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进行干预,以“开瓶费”为首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就会继续损害消费者利益,扭曲市场本质。(毕舸 广东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