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担心她找人过来砍我,才掐死她的。”“怕她喊人来将我腿打断,我才打死她的。”两名杀人犯因嫖资纠纷残忍杀死卖淫女后,居然在法庭上不谋而合地以“害怕”为自己开脱。
然而,法律是严厉的,日前,这两名杀人犯均被南京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
今年31岁的江苏通州人陈某来宁打工,暂住南京市建邺区一小区。2006年5月5日凌晨2时许,陈某在茶南的路边遇到一个穿着妖艳的女孩,随后他将女孩带到自己的暂住地,“你先给钱,我才陪你睡觉。”女孩进入房间后直奔主题。
陈某有点不开心,想过会再给钱,女孩威胁到:“不行,你要先不给钱,我马上喊人过来砍你!”
据陈某供述,他担心那个女孩会真喊人来,于是他将女孩按倒在床上,用力掐住她脖子,大约掐了10分钟,那女孩不动了,口吐白沫、鼻子出血。次日晚上9时,逃到溧水的陈某即被警方抓获。
34岁的六合人苏某在去年元旦中午随朋友一起到雄州镇吃饭。饭后他一个人出来闲逛,见到一个28岁的卖淫女,两人谈好嫖资为一次30元,该女子将他带到旁边一个院子的房间里,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女孩向他要60元钱。两人为此发生争执。
“我曾听说这个地方以前发生过嫖客不给钱,被人打断腿的事情,于是担心自己走不掉。”他于是动了杀害该女孩的念头。苏某说:“我趁女孩不注意,把她按倒在床上,然后用凳子朝她的后脑勺砸了一下,她头上开始流血,后又连续砸了三下。”当月13日下午,警方在苏品卫家中将其抓获。快报记者 宗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