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画 沈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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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租房,钱已经交了,谁知准备搬进去时却发现已有人入住。一起蹊跷的租房经历牵出一起设计巧妙的诈骗案,而案件背后,租房的安全隐患更让担忧。
一房二租
去年6月的一天,市民罗小姐在网上浏览租房信息,一套位于北京西路的房子吸引了她。电话联系名叫周宇辉的房主后,她很快就看到了房子。仔细查看过房内的设施后,罗小姐十分满意。
“这套房子原来是我妈妈的,她刚过户给我。”看上去很年轻的周宇辉拿出了他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罗小姐很快和他谈妥了价格,双方约定一次性付一年的房租加押金,有线电视等费用可以适当打折。罗小姐当即掏出了10804元,签订了租房合同。
两天后,罗小姐联系好搬家公司,将东西搬到了楼下。当她拿着周宇辉给她的钥匙打开房门时,却发现里面住着一对陌生人,双方都呆住了。
那对年轻人告诉罗小姐,他们也是两天前在网上看到信息后与周宇辉联系的。当天他们交了半年房租6000元,紧接着就搬了进来。双方马上掏出租房合同进行比对,原来竟是“一房二租”。罗小姐再拨打周宇辉的手机,对方已经关机。三个人立刻走进派出所报案。
竟是骗局
派出所经过调查,却发现这套房子的主人并不是周宇辉,而是王女士。坐在派出所里,王女士也是一头雾水,她并不认识什么周宇辉,前几天她将房子租给了一个叫陈毅年的年轻人。
“我想把房子出租,就在网上发布信息,一个外地口音的小伙子来找我,看完房子后说,他刚来南京做手机生意,现在手头紧张,能不能先付押金和第一个月的房租,从第二个月开始就季付。”王女士觉得可行,就将“陈毅年”的身份证复印下来,签订了合同,收了2000元房租。
初步调查显示,这很可能是一起有预谋的诈骗行为,警方很快开始寻找这个不知姓名的年轻人。通过侦察手段,南京警方几个月后在四川成都抓获了这个年轻人汪某。他对自己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
精心设计
汪某说,去年年初他因为来南京看女友,便上网查看租房信息,好容易看中一套房子,交了房租后才发现被骗了钱。他感到很气愤,便想重复这样的方法来骗钱。
他办了不少假身份证,随后就上网寻找租房信息。当看到合适的房源,他就上门联系,先是假装可怜,尽量压低租金;租下房子后,他马上用一个新的假名来办理这套房子的假房产证,同时发布招租信息;最后当求租者上门时,他再一次性收取数额较高的房租,然后换掉手机号码,卷款“消失”。
第一次这么干时,汪某就赚到了上千元,接下来他又连续做了几次,都成功了。直到第五次租下北京东路这套房子时,他想到,为什么不能同时租给两个人呢?他的这次铤而走险又得手了。利用五次租房,他总共得手4万多元,感到已经“赚够”,他马上回到了四川老家,但还是落入了法网。
南京玄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汪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其母亲已经为他全部退赔,法院于昨天判处汪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2万元。
通讯员 玄刑
快报记者 马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