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平板,一年包整机,三年包主要部件。”昨天在南京新街口的一个家电卖场内,某品牌电视促销员这样告诉记者。可是,昨天某品牌彩电商却告诉记者,国家根本没有出台《平板彩电三包规定》,所谓的“三包宣传”只是一种促销幌子,按照现在的平板技术,消费者就是每天24小时开电视,使用一年绝对没问题,可是一年后就难说了。如果主要部件坏了,厂家很可能会以没有国标为由赖账。
“三包规定”并不三包
家住城北的王女士前年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的等离子电视,去年12月10日因显示屏出现条纹画面而送修。但检修人员告诉她,电视需要返厂换屏,因为王女士的电视已过了包修一年的期限,所以需要预交新显示屏费、维修费、运输费等合计7000多元。王女士说,当初购买时,促销员信誓旦旦地承诺,主要零件两年免费质保的。去询问厂家后,王女士得到的答复是,国家现行的《彩电三包规定》只是针对显像管技术彩电(指CRT彩电),而等离子和液晶采用的不是显像管技术。
记者在南京各大家电卖场了解到,只要消费者去问促销员,往往他们都会告诉你一年包整机,二年或三年包主要零件。可某品牌彩电南京区经理则坦言:没有国家标准,其实厂家还是会有很多空子可钻,如王女士碰到的情况,厂家所谓“三包”是玩虚的。平板彩电主要部件成本占到整机的90%,如果高成本维护,厂家自然不会说到做到。
工商: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记者在南京工商部门了解到,国家明确规定显像管彩电整机包修一年,主要部件包修三年,但目前大量步入消费者家庭的等离子、液晶等高端电视主要部件为投影灯、等离子屏、液晶屏等,因此个别厂家便以这些部件不属于显像管为由,自定“三包期”。商家以自家的产品科技含量较高或技术、结构性问题,自行降低所提供的“三包”规格或标准,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而且消费成本越昂贵,经销商的义务也应该相应提升。虽然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应的规定,但是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就应该按照《消费者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中同类产品的规定来执行。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现行法规未能对高科技产品“三包”期限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消费者应慎重购买,购买时除落实厂家提供的“三包”承诺期限和具体内容外,还应形成书面合同,合同规定应与《消费者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中同类产品的规定相符。不过记者昨天了解到,购买平板彩电时,厂家根本不提供相关三包协议书。一位促销员这样说:“我们都很讲诚信,根本没必要签订三包协议。”
快报记者 杨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