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就非得先签字再查验?昨天,有消费者向快报反映,快递有的“行规”偏袒了企业,却让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记者了解到,目前,快递行业并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而消费者在匆匆签字以后,再发现物品有错或“短斤少两”,很可能落到无法维权的地步。
快递签字才能查收?
“我们公司规定只能先签字再拆封查收!”“那要是签了字发现东西不对怎么办?”“我们会向公司反映的!”昨天,在新街口某写字楼上班的陈先生收到一份无锡朋友寄来的快递,因为怕东西出错,要求先查验再签字,可是投递员说什么也不让。陈先生就想不通了,“万一出错,而我又签了字,到哪说去?投递员说向公司反映,要是公司不承认,又怎么解决?”
“我做投递已经快一年了,只有在包装有破损时,才可能让收件人先查验,如果包装没破损,都没有现场查验过!”在申通快递工作的投递员杨先生告诉记者,除非征得公司和交寄者的同意,否则只能先签字再查收,“但是万一出现问题,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处理!”杨先生自己也这样说。
“行规”偏袒企业?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快递业务本来是邮政一家经营,10年以go 快递市场迅猛发展,目前,江苏省内在工商注册、业务范围包括快递的有1700多家,实际进行该业务的也有好几百家。“由于没有强制规定和统一标准,很多新兴的企业都是在模仿邮政原有的模式,实行先签字再查收。”他表示,这一“行规”确实“偏袒”了快递企业,而让消费者处于弱势,万一涉及官司,消费者确实很难维权,目前也没有相关的赔偿标准。管理部门已经考虑到实际存在的问题,正在修改的《邮政法》已经将类似的问题纳入考虑范围,不过,具体的出台时间还不好说。
江苏邮政速递局市场部业务主管王斌昨天告诉记者,邮政速递的每个环节都有监控,每个环节都有签字,即使出现“问题”也可以逐级上溯,查到源头。但是很多社会快递公司,特别是小公司,其操作流程虽然是“船小好掉头”,投递速度较快,但是万一在内部环节出了问题,就很容易出现扯皮的情况。
建议本人现场“验货”
王斌说,在目前的情况下,消费者在收到快递物品时,一是要看外包装是否完好,同时尽可能注意重量有无明显差别,在签字以后,可以要求投递员留下,等打开查验后,确认无误再走,最重要的还是选择信誉比较好的快递公司。江苏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还建议,如果发现问题,可以拒绝接收或暂时收下,并让投递员在邮件上注明情况再回去。
南京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政和分析,从单纯法律角度来说,在签字以后,消费者发现问题仍然可以追讨损失,但是,在签字以后,举证将非常困难,很难说清楚。要求投递员在场查验,可以起到举证作用,不过如果投递员不承认也很难说得清楚,如果投递员走了之后再发现问题,举证就更加困难,要想追回损失可能性很小。
快报记者 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