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办法。今年,江苏省对音乐类和美术类专业的艺术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其他艺术专业由有关招生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
考试
统考包括音乐、美术类
今年,省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阅卷(面试)评分的形式。
音乐类统考只在南京师范大学设考点,考生于2007年3月1~2日到南师大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报到时间为3月9~10日,3月11日笔试,12日~31日面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乐科、声乐或器乐和加试科目三项内容。
美术类省统考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和盐城工学院等6所高校,考生于2007年3月10~11日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考生报到时间为3月23日~24日,考试时间为3月25日。考试内容包括素描和色彩。
划线
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
艺术类考生文化统考成绩的计算与普通类相同,其中数学成绩100%计入总分。
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高校,省招委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专业和文化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教育部批准的全国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的专业和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省内外校考的高校,省招委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专业和文化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填报:高考志愿分两次填
2007年江苏省继续实行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公布全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填报高考志愿的办法。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填报高考志愿工作于6月下旬进行,该次填报艺术提前公办(本科)批次和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志愿。
凡未被上述批次高校录取并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于7月底第二次填报高考志愿,该次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参加全省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或省外高校。参加专业校考取得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校考合格的高校的志愿,其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对其他高校无效。艺术类考生还可兼报普通类各批次志愿(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和体育类除外)。
通讯员 沈考宣 快报记者 谢静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