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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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收费借口有很多,中小学改制也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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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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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借口有很多,中小学改制也算一个
物价局全面停批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
郑春平
  □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有的学校“公办”转“民办”,有的学校又改回“公办”……转换之间,学校收费标准也随之变来变去,而家长对究竟应该交多少钱则愈发糊涂。昨日,南京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教育部门通知,要求即刻清理整顿改制学校的收费问题。

  围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宗旨,物价部门在通知中要求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和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并对改制学校清理整顿结束后的收费政策进行明确。从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已改回为公办学校的,执行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对明确为民办学校(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和基本教育设施、独立的财务管理、独立招生和颁发学业证书)的,则要在经过成本审核后,重新制定收费标准。同时,原公有民营、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等形式的收费标准一律废止。个别工作难度大的学校,经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批准,上述收费政策可推迟到2007年秋季学期执行。

  物价部门还特别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和收费管理的规定,对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不得以实验班等名义向学生高收费,更不得通过“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或其他任何方式变相向学生乱收费。物价部门还公布了“12358”举报电话,提醒学生和家长,坚决抵制借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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