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式”的南京物业等级收费“第一单”将于今天施行,其执行情况如何?昨天记者探访了首个签下等级收费合同的名湖雅居小区,却发现小区的现物业公司并没有离开的迹象,而名湖雅居小区部分业主在小区公告栏还张贴了反对新物业进驻的“声明”。其中的原委究竟是什么?记者就此进行了一番调查。
现物业明确表示不离开
“我们当然不会选择离开,因为现在的小区并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定不再续聘我们,我们合同还在履行过程中,我们怎么离开?” 管理名湖雅居小区的南京宁东物业公司执行董事符康说,他们公司一直不承认业主委员会和爱涛物业签订的合同。
他说,他们对目前业委会签订的这份合同的合法性表示质疑。如果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确实有2/3以上不再选择他们公司了,那离开小区也就无话可说了。
42户业主反对新收费
“按照现在业委会的说法,他们和新的爱涛物业签订合同时,是得到2/3以上业主投票决定的,实际并不是这样。”该小区业主魏诗平说,他近日总共征求了54家业主的意见,其中有42家明确反对新合同1.8元/月·平方米的收费标准。
魏诗平说,按照小区122户业主计算,1/3的业主应该是41户,而现在42户已经超过了1/3的比例,说明原来业主委员会所称“有超过2/3的84张选票选择爱涛物业”是不符合实际的。
他说,征得大家同意,现在反对1.8元/月·平方米收费的业主签名的“声明”已经贴在小区公告栏中,大家要业主委员会给个说法。
业主夏军说,他们小区就一幢楼,管理难度很小,现在的宁东物业也管得好好的,费用只要0.8元/月·平方米,为什么要舍便宜的物业费而选择较贵的物业费呢?
物管办:
有偏差可重开大会表决
南京市房产局物业办一名负责人认为,小区业主的事自己投票说了算,像出现目前业主意见偏差的情况,那可以重新召开业主大会,对具体事项进行再次表决。而如果新合同出现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谁违约谁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
对于这一事件,快报将继续关注。
【新闻背景】
2006年12月8日,名湖雅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江苏爱涛物业公司签订南京第一份物业等级收费服务合同,双方选定了1.8元/月·平方米的物业服务“一费制”,并约定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行。
快报记者 尹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