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张先生与江北远房亲戚达成协议,他负责出苗猪和500公斤饲料费,乡下亲戚则负责平时苗猪喂养及防疫,年底肥猪宰杀两家各半。
(12月25日《现代快报》)
新模范马路 高念举:在市场经济充分发育,社会分工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的吃、穿、住、行,没有必要“自给自足”,只需拿出钱来购买就行了。突然看到“城里人出钱,乡下人出力,年底一家一半”合伙养年猪现象,让人感觉好像回到了从前。莫非市民真的对“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留恋不已?
一女士的话使我们顿觉释然,原来是对市场上买的肉不放心———担心来自“垃圾猪”。合伙养年猪的背后是经济生活中的“信用危机”。
诚信的缺失,必然增加日常生活中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害怕买到“毒大米”去合伙种水稻,怀疑蔬菜农药残留去合伙种菜……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彼此相联、互为制约的信用关系链条维系着错综繁杂的现代生活,诚信的缺失,损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
板仓街 王蕴刚:笔者不禁为这种城乡结合式的生存智慧叫好!这种做法至少有以下几点好处:1、密切了城乡联系。城里人和乡下人以养猪作为媒介,经常沟通,交流信息,有助于和谐社会和新农村的建设。2、城里人想吃“绿色猪肉”,却苦于自己无法饲养,乡下人想致富奔小康,虽拥有广阔天地,却苦于缺少资金和销路。合伙养猪,正好能够各用其长,各取所需。3、如今猪肉价格上涨,对城市低收入家庭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小的压力。与农民兄弟合伙养猪年底“分肥”,就城市一方的一次性投入而言,折算为猪肉的单价,应该比从市场购买的价格要便宜,何况猪肉的品质有保障,无垃圾猪之忧。至少其“性价比”要高得多。如果此做法被越来越多的人效仿,说不定对平抑市场肉价还有好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