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纵论】
经济适用房面积最大可达多少?一则《公告》显示:济南一处山东省直机关经济适用房中,单户最大面积近300平方米,而且是建在“富人区”。
(12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
“经济适用房”原本是给穷人提供保障的,没想到,“穷人”在这个时候居然有了极高的利用价值,以至于山东省直机关不惜代价干起了冒名顶替穷人的勾当。
其实上述现象早已司空见惯了,哪个城市的某些“经济适用房”小区里不是车来车往?难道这些人买房前都很困难,买了房之后就都迅速致富了?地球人都知道,他们不是庇荫于权力,便是权钱之间的掮客。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一种“劫持”———本来是针对穷人的优惠政策,结果总是阴差阳错地变成了投机分子迅速致富的法宝。当这种掠夺成为一种制度化的腐败时,老百姓除了无奈,又有什么办法?你改变不了现实,便只好承认它或者被现实所改变。要不然,成千上万个应届大学毕业生怎么会对公务员趋之若鹜?最近不是有研究生辗转数省,像科举考试一样去全国各地考公务员的事情吗?问题是,当一些地方政府被一味逐利的公务员所掌控,公平和正义又如何实现?山东省直机关在住房问题上公然以权谋私,已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经使政府的形象大大受损,如果这样恶劣的事情不查处,公理何在?公道何在?
(宁路 青海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