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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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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分红应该惠及普通百姓
单士兵
  【今日视点】

  中国国有企业12年不分红的历史或许将在明年终结。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表示,中国国有的工业企业可能于明年第一季度开始支付红利,这部分上缴的红利将先后用于企业的改革重组和投资弱势领域。

  (12月6日《第一财经日报》)

  终结长久以来备受诟病的国企不分红,这无疑是2006年岁末最利好的消息。毕竟,国有的就是全民的,庞大的国企利润也应该归全民享有,而不是被国企内部瓜分。特别是在公共产品与社会保障还远远不够充分与完善的今天,国企支付分红无疑让我们有着更多的惠及公共利益的期待。

  问题是,国企红利真能惠及百姓吗?李荣融随后的强调,无疑是一盆冷水。原来,在头两年,这些红利应该用于完成企业的改革重组,其次,将投资于企业的弱势领域,比如研发领域。这实际上就意味着,这些红利还是用于对企业的投资。换言之,这些红利只不过还是在国企与其主管部门之间进行“内部使用”,对普通百姓来说,仍然无法分享到国企分红的成果。

  这无疑令人大失所望,如果不能将国企利润真正收归国有,成为公共财政,这些分红自然是不可能泽被公众的。虽然国资委表示,这只是前两年的做法,但两年后,国资委如何“分配”国企分红,我们却不得而知。更重要的是,这一切,让我们清晰地看到,在国企支付分红中,国资委已经处于角色越位的状态,这才是最值得警惕的。

  先来看看国资委的身份,作为国企的出资人,拥有收益权决定着国企支付的红利应先交到国资委手中。问题是,直接接受者却并不意味着就是使用决定者。也就是说,国资委收了红利,下一步就是应该缴给财政部,使这些红利变成公共财政。既然红利是作为公共财政存在的,那么,如何使用,就必须符合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显然,除非经过全国人大的预算程序批准,任何人都没有合法的权力来决定如何使用这些收入,包括国资委。所以,在国企即将上缴红利之际,必须提醒国资委,在国企红利使用过程中千万不要越位,否则的话,必将因为失去程序正义被公众视为是对公共财政的一种“内部瓜分”。

  (单士兵 江苏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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