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快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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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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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真相需要多大牺牲?
孙选娃
  因为写公开信揭露学校诸多问题,校方一纸文件将其辞退。于是,原核工业成都机电学校老师肖坤华向四川省教育厅提出申诉,但教育厅维持了学校对肖坤华的处理意见,肖坤华将教育厅告上法院且胜诉。

  但教育厅以一审法院没有判定重新处理为由,拒绝重新处理肖坤华的申诉。无奈之下,肖坤华又向成都市中院提起了诉讼。本月5日,成都市中院判定教育厅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12月6日《天府早报》)

  回首往事,相信肖坤华一定会百感交集。就因为他写了一封《致全体师生员工的公开信》,就因为在公开信中罗列了学校存在的诸多问题……就这样,肖坤华被辞退了。请告诉我,肖坤华错了吗?他错在了哪里?

  面对学校的歪风邪气,莫非同流合污,随波逐流,便是遵守纪律、维护“学校名誉”?面对学校的胡作非为,难道视若无睹,保持沉默,就是遵守制度、维护“教学秩序”?肖坤华说了真话,怎么就如此轻易地被剥夺了工作权利?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学校难道连这点民主权利都不允许,连这点民主气息都不能容忍?领导的“面子”和“权力”就如此至高无上,不得“冒犯”?学校究竟是文明的传播地,还是专制的土围子?

  如果说,学校对肖坤华的处理是明显的打击报复,那么,教育厅的态度,就实在是匪夷所思了。作为教育行政机关,教育厅对教师在公开信和揭发材料中反映的问题不予审查,反而将原告依法享有的检举揭发权错误地认定为“不当行为”,对学校因教师的检举揭发而实施的打击报复行为却认定为“实体并无不当”———这也未免太失水准,太不负责任了吧。这哪里还有一点服务型政府部门的影子,分明是一个认人不认理的“衙门”。在这个“衙门”的标准里,只有官官相护,而根本没有公民的权益和公平公正,实在令人寒心。

  好在法律是公正的,肖坤华最终赢了官司。官司已经赢了,但学校和教育厅在这起事件中扮演的丑陋角色将怎么收场,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了。

  (孙济通 山西 职员)

  【公民发言】

  揭露真相

  需要多大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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