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贵州兴仁县长文建刚一家6口被杀案有了新进展:文建刚的亲属告诉记者,警方1日已抓获3人,其中一人供认自己是杀人凶手。
(12月3日《羊城晚报》)
兴仁县长文建刚一家,11月28日发现案情,至12月1日,也就短短3天,警方就成功抓捕了3名嫌犯。这本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我却有些高兴不起来———相比县长案的“破案神速”,对大多数受害公民来说,他们经常享受的是报案后再无下文的“服务”。为了早日破案,不少受害者只能自己悬赏破案;或是凭自己和家人的力量,跋山涉水不远万里追凶。比如媒体曾报道的“儿子被人砍断气管惨死,悲情父亲十年万里追凶”“五岁幼女遭奸污,坚强父千里追凶擒色魔”等新闻。
假如警察对所有公民的报案都能像县长案一样如此重视,就算不能“破案神速”,是否至少大多也可以及早破案呢?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希望每一位无辜的受害人都能享受到“县长”待遇!
(殷祚桂 湖北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