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格
“年前不涨”有潜台词
面对新一轮的冬季用气高峰,国内天然气价格“涨”声一片。但市物价局有关人士昨天明确表示,南京民用天然气年底前铁定不涨价。
(11月29日《南京日报》)
年底前不涨价,初见这个标题着实令人喜笑颜开。不过老百姓也别高兴得太早,因为那是你在阅读时把重点放在了“不涨价”上,而如果把重点放在“年前”上试试看呢?是不是有“年前不涨年后涨”的潜台词?
果然!市物价局有关人士接着说了,现在国家正加快资源价格与国际接轨,南京市也将逐步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天然气价格。
一个利好消息居然成了涨价的前奏!看来今后在看有关部门说话时,还得多花些心思来揣摩揣摩啊!跄跄cei
■哄抬房价
把哄抬房价圈入刑法“射程”
炒卖房号,查!捂盘惜售,查!赚取差价,查!……针对开发商违规卖房损害购房者利益的行为,南京市将对商品房预售违规等六大类违规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及抽查。
(11月29日《现代快报》)
这些年,由房地产商一手导演的各种旨在哄抬房价的“精彩演出”时时开演,几乎没不成功的,这明显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理当查禁。然而现在我们一般只能在经济上、经营资格上给这类违规者以限制和制裁,杀伤力并不大,效果不明显。
综观开发商的炒房过程,其实与股票市场上的“坐庄”如出一辙,既然股市操纵市场有罪,那房市操纵价格为何不能用刑呢?如果真能把哄抬房价行为圈入刑法“射程”之中的话,我想,不但那些被雇来假买房的“马甲”不会拿自己的人生自由开玩笑,就是财大气粗的操纵者也会从此洗手不干,毕竟这违规成本太高了。吴应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