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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1月2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卡拉OK经营业主为会员的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在国家版权局的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公布后提出质疑,日前公开发表声明:该协会会员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
随着民间对卡拉OK收费争议与剖析的深入,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就是,有关权力部门对卡拉OK的收费行为,尽管打着保护音乐版权的旗号,但是,这样未经听证的行政收费行为已经打上了深深的财富掠夺的烙印,最终很有可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也就是说,公权行为已经形成对私权的某种威胁。只不过,此前的权力部门内部的利益之争,本身就很难体现公众的利益诉求。而公众、学者的个体质疑以及分散的经营者的抗议,又无法形成足够的力量,来与权力部门进行合理博弈。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在被列为卡拉OK收费的试点城市广州,当地的文化娱乐业协会挺身而出,来为本行业的经营者说话,这样的行为值得期待。事实上,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拒绝接受卡拉OK版权费标准,对卡拉OK版权使用费说“不”,本身并不是简单的抵制缴纳版权费,而是希望公权部门对版权费的收取能够合理、合法。显然,这样的行业协会力量相较于普通公众以及个体经营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更为强大更为集中的力量,在与权力部门博弈过程中,可以不至于处于极度的劣势。
这本身也是行业协会回归其角色本义的一种理性行为。众所周知,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独立中介组织,它可以做很多政府不便做而企业做不了的事情。行业协会本身的职责体现在“服务、代表、协调、沟通”这些方面,能够在规范市场有序发展,解决行业内部矛盾,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方面,起到特定的作用。也就是说,行业协会的本身就具有“非政府、非权力”的特质,可见,由文化娱乐业协会代表广大的消费者和经营者与公权部门不合理的行为进行博弈,符合行业协会民间性特质,具有破冰意义。
当然,对于广州娱乐协会拒绝接受卡拉OK版权费标准的最终结果,我们尚不得而知。但不论如何,能够代表公众的合理、合法权利的诉求,与强大的公权力进行博弈,这本身已经足以说明,这样的行业协会才是真正服务于市场经济的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才具有“非政府、非权力”的本质。(单士兵 湖南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