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无锡电(记者 陆媛 通讯员 大海)陈某某本想倒卖驾驶证赚点钱,却不料花了109万元,买来一堆假证。结果,自己不得不变卖房产筹款还钱,还被宜兴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万元。
王建华于2002年底开始承包经营陕西省西安市强华驾驶员培训学校南校区,几年下来,他感到通过正常途径培训驾驶员不仅时间长,而且获利又少,便产生了倒卖机动车驾驶证的念头。2005年9月初,王建华经他人介绍认识了安徽省蚌埠市地矿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在宜兴市负责招生的业务员陈某某,王建华对陈某某称自己与陕西省公安厅的李副厅长关系特别好,学员不用培训、不用考试就能拿到驾驶证。
陈某某自然高兴,他以每办一张驾驶证收2200元的价格,从社会上大量招收学员,再按每张驾驶证1800元的价格,向王建华提供的银行卡上不断汇款。后经检验,王建华给陈某某的数百本机动车驾驶证均为假证。陈某某真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