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11月11日曾经刊发《一条苏烟只要35元?假的》一文。目前,此假烟案审理结束,买烟的、运烟的、存烟的五名涉案人员全部被判刑,五人还被处以罚金195万元。
2006年7月中旬,张某伙同他人(在逃)从福建省漳州市定购了一批假冒卷烟。7月23日下午,两名司机蔡某、陈某驾驶一辆厢式货车运送该批假冒卷烟来到南京。六合的王某和马某按照张某的安排,驾驶一辆面包车前往宁连公路六合出口处接货,结果被警方全部抓获。当场查获假冒的特醇南京、红双喜、软包苏烟共计5640条。经鉴定,该批假冒卷烟价值65.628万元。
当天晚上,执法人员在王某家中查获假冒的软包中华、软包苏烟、软包玉溪等共计2297条。经鉴定,该批假冒卷烟同类合格产品价值80.651万元。在王某的交代下,买烟的张某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买烟的、运烟的、存烟的五名涉案人员全部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中买烟的张某为主犯,其余四人为从犯。最后法院判决,主犯张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35万元。其余四人也均获刑,其中在家中存放假烟的王某罚金70万元。
通讯员 余言
快报记者 吴杰
贩卖假烟
罚金:19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