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中国·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养老和医疗改革时机正好
· 药害事件出现高发前兆
· 美国魔力祛斑液,有毒!
· “埋线减肥”手术违规
· 赠书5万本废书1万5
· 遇火灾电梯不一定停用
· 乱按喇叭可能罚5000
· 将治理非法取证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11 月 20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遇火灾电梯不一定停用
东方早报
  □据《东方早报》报道 “火灾时禁止使用电梯”的警示标志目前存在于世界上几乎每一部电梯的旁边,这一国际消防逃生理念将来可能遭到颠覆。上周五,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与上海科委正式签订协议,《高层宾馆火灾情况下电梯应急疏散可行性研究》的课题已经过专家评审等程序正式立项,进入科研阶段。这也意味着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在一定条件下,电梯将可能作为一种有效的逃生手段。

  该课题项目的组长、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所长胡传平表示,“只要电梯被合理正确地利用,国际上有不少利用电梯成功疏散的案例,原来的理念显得太教条。”

  据有关专家统计,若以一部电梯计算,当每层有120人时,则15层的人员疏散到地面需要19分钟,30层则需要39分钟。而一般火灾从起火到猛烈燃烧只要20至30分钟,若只能用楼梯逃生,大部分人员会因来不及疏散而被困在楼上。

  此外,楼梯疏散特别不适合于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目前,可使用的其他垂直疏散方式还有云梯、避难袋、避难扶梯、缓降机等,都只能满足少数人的逃生需要,无法应用于大规模的人员疏散,特别是高层建筑内人员的逃生。

  金茂大厦有关人员表示,大厦也做过逃生演练和研究,结果发现高层住户从楼梯疏散会跑得非常累,合理正确使用电梯逃生,将大大增加大厦的疏散能力。

  上海研究电梯逃生可行性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