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栖迈 记者 马乐乐)路中间的窨井盖,比路面低了14厘米。一名骑车男子路过时,因为这个落差而出事丧命。男子的家人为这起事故找到了三个“责任方”,并将他们告上了法院,昨天,栖霞区法院迈皋桥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1月5日晚上11点多,市民王某在外面喝过酒,骑助力车回家。当他行驶在一条小路上时,车突然摔进了一个凹陷处,人立刻被抛到空中,又重重摔在地上,当即身亡。交警部门测试后发现,王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70%以上,属于酒后驾车。
出事地点是幕府东路附近的一条小路。旁边新楼盘的开发商在建楼之余将这条土路进行了修缮。道路修好后,建筑公司曾告诉开发商,窨井盖比路面低矮了14厘米,存在凹陷。但是道路上的窨井盖属于市政部门管理,开发商并没有权力修缮,开发商于是将这处凹下去的部分用红砖填充起来,并在旁边用红砖围了一圈。可是半年后,凹陷处的红砖全都不见了,王某的不幸就发生在这时。
王某的家人几经调查,将开发商、建筑队以及工程监理公司告到了法庭,索赔36万余元。昨天在庭审中,三被告都大呼冤枉。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窨井盖陷沉
男子骑车摔飞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