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马乐乐)一个婚介所管理的网络论坛上,一篇帖子对另一家婚介所进行负面评价。两家婚介的负责人为这篇帖子而争执不下,随着事情的发展,两个“职业红娘”打起了名誉权官司。昨天,南京白下区法院审结了此案。
缘起:
“红娘”被指收受红包
这起名誉权案件的原告是南京心雨园婚介中心的负责人。原告“红娘”说,“心雨园”是一家创办十余年的婚介所,多年来有着良好的信誉。可是去年10月20日,某网站的论坛上看到一个名叫“孤立无援”的网友,发表了一个名为《“心雨园婚介所”之遭遇》的帖子,其中对该婚介所有负面的评价。
帖子中有这样的描述:“参加活动是为心雨园的老板送个小红包,一直找不到对象就要一直送红包,这样完全符合老板的个人利益嘛……更惨的一个女孩,至今被拖了三年,就因为心雨园老板要求这女孩义务当会计被她拒绝……满脸真诚的老板是一位道道地地唯利是图的×(注:原文如此)商……”第二天,该论坛的版主将这个帖子置顶,并“欢迎大家就此主题发表个人意见”。
庭审:
“红娘”为帖子打官司
原告注意到,这个论坛是由一家叫做“男婚女嫁婚介服务部”的婚介所管理的,当他和该婚介所交涉,要求删除时遭到拒绝。今年7月17日,他找公证处对该网页进行了公证,随后将男婚女嫁婚介服务部的负责人告上了南京白下区法院。
近日,两个男性“职业红娘”为了网络上的一个帖子对簿公堂。原告认为,这个帖子捏造事实诋毁心雨园婚介的信誉,称“原告收受红包,是一个道道地地唯利是图的×商”,该服务部署名“节目组萧萧”的工作人员兼网站负责人回帖号召网民加以评论,进一步扩大了文章的影响。他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3万元。
被告说,原告没有证据证明他没有收红包的行为;即使该文捏造了事实,因不是被告授权所写,被告不承担责任。同时,被告对网站的管理责任仅限于应网友的要求对文章发表评论,不可能对内容进行核查。另外,在诉讼中,他们已删了这个帖子。
法院:
论坛道歉并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论坛登载的这个帖子称原告收受红包,因要求婚介服务对象义务做会计被拒绝便不提供婚介服务,以及指责原告为“道道地地唯利是图的×商”,属于对原告人格的贬低描写。被告在收到原告的投诉电话后,应当对这一有侵权争议的文章进行技术处理,或删除或屏蔽。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论坛的管理者,对论坛中发表的言辞有善良管理的义务,对侵犯他人名誉的言辞在收到相关投诉后仍然不闻不问,属于对侵权行为的放任。鉴于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已经删除了侵权文章,本案直接的侵权主体也并非被告,法院昨天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网站的“男婚女嫁”论坛向心雨园婚介负责人刊登致歉声明并置顶保留10天,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