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论锋生】
据《兰州晨报》报道,金昌市委近期在对拟提拔任用的各级领导干部人选进行考查时指出,提拔干部不仅要看其德、能、绩等表现,还要再看其孝敬父母的表现,不合格者将被一票否决。
(11月13日《华商报》)
“百善孝为先”,没有孝心或孝心残缺之人,因其对和谐人伦的背弃,总为社会鄙夷与指责。而对于金昌市对拟提拔任用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孝道考评”之举,顺应了普适性和谐人伦诉求,有其合理性。但是,笔者以为是不是一定要上升到一票否决的程度,在实际合法性操作上有其难度。
首先,“孝道考评”具有行政越界嫌疑。孝道是道德概念,干部选拔是政治行为,孝道靠教化维持,干部选拔靠法制规范。如今,将孝道当成干部提拔的必要性指标,显然有“清官强断家务事”之谬,其俨然属于行政越界行为。
其次,“孝道考评”难求统一尺度。孝道本是一个模糊概念———有人将服侍长辈三餐饱视为孝道,有人将“常回家看看”称作孝道,有人将安置长辈吃山珍、住洋楼叫作孝道,有人将花重金满足长辈旅游嗜好看成真正的孝道……可见,面对孝道这个千人千解的形容词,在对干部提拔进行“孝道考评”时,首先就遇到了“标准化”难题,而如若干部提拔时,未能给出一个无争议性的孝道标准,干部选拔的民主性何在?
其实,管辖一方的官员是否是个李逵侍母、郭巨埋儿般孝子,与其执政并没有太大关系。对于一方百姓而言,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清政廉明等官场良风才是他们所梦寐以求的。为官者真正能带给一方百姓福祉的,并非其孝道几何,而是其清廉几分、能力几许、才学如何。显然,李逵再孝顺,也可能难当好官。
(张少华 福建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