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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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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如此“戏弄”农民工
张飒
  【公民发言】

  南昌市出台政策,农民工必须持有南昌市市区或县城城区暂住证明;持有合法的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持有房屋产权证或一年以上租房协议并居住在城区;已办理养老保险。这四条硬性规定必须全部符合,民工子弟才能和当地学生一样平等享有义务教育资源。

  (11月13日《中国青年报》)

  一边口口声声要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一边却横起数道与农民工生存状态严重脱节的门槛。对比之鲜明,实在让人怀疑当地政府办实事的诚意,农民工活脱脱是受到“形象工程”的再一次“戏弄”。

  《义务教育法》刚刚修订,农民工以为孩子的曙光就在眼前,可南昌有关政府部门做的这些事情,又让他们的天空乌云密布。暂住证和租房协议还好解决一些,可是,你叫农民工到哪里去弄用工合同?现在有几个用人单位愿意跟农民工签合同?遑论什么养老保险了!

  事情都有个前后逻辑,轻重缓急。政府部门是不是应该先让孩子们把读起来,先对用工不签合同、不交养老保险的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呢?政策好不好,农民工最有发言权。有农民工表示,“政策表面光鲜,实际上是在他们子女受教育的问题上设置了限制。”真可谓一针见血!

  教育平等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国家颁布法律对义务教育法实施无条件的保障。当有人办起私塾时,教育部门出面取缔指其非法,甚至称家长和私塾老师是剥夺小孩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与之相比,地方政府部门设置如此壁垒,岂不是更严重地违背义务教育法、剥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吗!

  在无法剔除地域、身份、财富等不平等的前提下,政府部门能为农民子女做些什么?无非是让他们像城里小孩一样,享受平等教育。事关千千万万小孩的未来,地方政府部门难道就不能带点同情心,难道就不能拿点诚意来认认真真出台务实的政策?何必总是执着于自己管理上的便利、利益上的得失?

  (肖申克 江苏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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