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昨晚,很多骑车人在南京石头城路北段的非机动车道摔得人仰马翻。记者在现场看到,路边非机动车道上新刷了一层红色的地漆,原来他们都是骑车经过这里时被油漆给滑倒的。
(11月13日《现代快报》)
高家庄:在正常使用的路上刷油漆,施工人员就应该想到,会不会有人走上来。且不说骑车人会摔跤,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就是从自身来讲,油漆刷好人上来一踩,还不等于白刷?因此,作为施工者,或是有人在这里提醒,或是在路口拉根绳子,人们看到此路不通,怎么会发生意外呢?
据知情者称,这条路既是非机动车道,也是马路西侧秦淮河边的“水木秦淮”风尚休闲街区的停车场,刷油漆很可能是街区为了美观而为。但是,为了美观而忘了行人的安全,办好事岂不成了“使绊子”?
njdyj:如果没有发生群众摔倒事件,这种美化行为肯定应该得到群众的肯定与赞扬。但关键是做好事者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即没有在现场竖立警醒标志,提醒过往行人注意,结果让多名行人跌个人仰马翻,使好事办成了坏事。
所以尽管刷油漆者刷油漆行为的目的是好的,但面对自己的过错,仍然应该主动站出来承担众行人相应物质损失责任,而不能只“做好事”,就是不愿“留名”。这样可能不仅为法律所不容,而且也将为群众所不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