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海口11月12日电(记者 卜云彤)宠物狗随主人搭乘电梯吓倒一名七旬老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认定因为狗的问题致使老人摔成骨折,狗主人应赔偿老人1万多元。
2004年10月17日,老罗在等候乘坐电梯时,李女士带着狗乘坐电梯下到一楼。当电梯门打开时,老罗突然看见狗随即后退,结果摔倒在电梯门前的地上。李女士急忙上前扶起老罗送医院,为老罗支付了1000元的住院押金。入院后,检查发现老罗有椎体压缩性骨折。
因为赔偿的事情双方协商不下,老罗将狗的主人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李女士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市内养狗,违反了该市“市区禁止养犬”的规定。由于李女士管理不善,致使老罗摔倒受伤。因此,李女士应对狗致老罗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应赔偿老罗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医疗费、护工费等共计1万多元。
狗搭电梯吓倒老人
主人赔偿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