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副刊·南京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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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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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老师的职业病
黄天明
  来源:www.lifenanjing.com.cn·博客

  发帖人:黄叶

  发帖时间:10月21日11:56

  有一次我骑车从后宰门到小营,看到有一家新开张的茶叶店,装潢豪华,陈设典雅,门头上的招牌很是引人注目,惟独“××茗茶”四个字怎么看怎么难受。我忍不住走进店门,一位穿着得体、举止斯文的小姐正和一位先生交谈,见我进门,连忙站起来问我是否想看看他们的茶叶或茶壶,随着就侃侃地介绍起来。

  我等她稍做停顿的时候,连忙说:“你们的茶叶都是名茶,茶壶也是名品,店内装潢高雅,的确符合品茗的雅趣,但美中不足的是你们的招牌错了一个字。”

  小姐露出十分惊讶的神色,说:“请问什么字错了?我们这几个字,可是老板请书法家写的。”

  “‘茗茶’的‘茗’错了,不应该有草字头。”

  原来坐在沙发上的那位男子也来到我的面前,客气地问道:“请您说说,‘茗茶’有何不对?这家店的茶叶的确很出名,都是上品啊。”

  我只好给这两位上一节文字课:的确,南京大街小巷的茶叶店,几乎都写有“出售茗茶”的广告,有的干脆以“××茗茶”作为店招。也许这些老板都以为“茗茶”就是“出名的茶”吧,其实,“茗”和“茶”意思相同,所以“喝茶”又可称“品茗”。这样,“出售茗茶”岂不成了“出售茶茶”?因此,“茗茶”要么改成“名茶”,要么说成“茶叶”。

  两位对视一下,不置可否地笑笑。看来,他们并不相信我的话。

  走在路上,我不禁暗暗嘲笑自己:你这不是职业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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