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非典时口罩热销,禽流感时抗菌药走俏……每当遇有特殊情况,一些相关重要商品的价格也会随之产生波动。昨天,江苏省物价局下发《江苏省价格异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实施细则》并实施,今后江苏市场上商品价格如果出现异常波动征兆或已发生异常波动时,物价部门将对价格变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并立即启动价格监测应急预案,实施预警报告制度。
五种情况启动价格预警
根据《细则》要求,当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监测到市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迅速向同级人民政府和省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预警状态下的监测措施:市场出现争购、抢购、供应紧张、脱销等供求异常情况;粮食、食用植物油、肉蛋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一次性涨跌幅超过10%,并可能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产生不良影响;棉花、药品、农资、成品油、煤炭等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一次性涨跌幅超过10%,并可能对社会经济活动产生不良影响;出现流言传播、市场购买相关商品频率明显增加等价格异常波动征兆;周边地区发生价格异动,可能波及江苏。
价格异动警情分三个级别
按照价格异常波动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价格异常波动警情依次划分为三个级别:一是较大级(Ⅲ级),即价格异动的商品和服务品种较少,上涨幅度较小,波及范围不大,群众消费心理受到轻微影响,市场秩序无明显反常的情况;二是重大级(Ⅱ级),即价格异动的商品和服务品种较多,上涨幅度较大,波及范围较广,群众产生恐慌心理,市场出现抢购现象的情况;三是特别重大级(Ⅰ级),即价格异动的商品和服务品种较多,上涨幅度大,波及范围广,市场出现严重的抢购现象,对社会稳定和群众生活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特别重大级“一日两报”
出现不同的价格异常波动时,物价部门将根据不同警情,及时采取相应的价格监测预警措施。其中,较大级别时要对监测情况实行一周三报,预警工作机构12小时值班;重大级别时要对监测情况实行一日一报,预警工作机构12小时值班;特别重大级别时要实行一日两报,预警工作机构24小时值班。当价格干预措施或价格紧急措施宣布解除,或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因素消除,价格持续半个月保持平稳,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急监测可自动终止,进入价格监测信息正常报送状态。但警情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仍应密切关注市场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