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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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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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 纳入财政专管
项凤华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社会保险基金直接关系参保人各项社保待遇,其中养老保险基金被称为退休职工的“养命钱”。记者昨天获悉,上海“社保案”事发后,根据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有关通知精神,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地税局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全省各地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万无一失。

  《通知》要求,社会保险基金必须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会保险积累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全部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严禁将社会保险基金用于对外贷款,投资基建项目等其他投资及发放工资、平衡预算等。11月底前,江苏省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立即核对社保基金的有关账目,对发现的挤占、挪用甚至贪污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社保基金尚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要尽快纳入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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