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正常的婚姻,婚恋权和生育权应该是保持一致的,但因为一些意外的发生,这两者之间有可能产生矛盾甚至完全对立起来。 节目中,一位陷入婚外性困境的妻子讲述了自己的故事。
她和丈夫结婚数年感情深厚,唯一遗憾的是,因为丈夫患有无精症而无法正常生育,怀着非常复杂和矛盾的心情,她和另一个男人发生了关系,虽然不爱他,也没有和他进一步发展的想法,却意外地怀上了孩子,这让她深深陷入到无法抉择的绝境———这个孩子要不要呢?
要,固然能够让她成为母亲,但也可能从此失去婚姻;不要,婚姻虽然可以维持,但也意味着以后将永远不可能再有生育的机会。
其实,情况可能会更复杂一些。
如果要的话虽然满足了自己做母亲的愿望,但会伤害孩子、伤害她一直声称深爱着的丈夫。最头疼的是这个孩子的亲生父亲、那个同样背叛了自己家庭的男人,如果孩子生下来,毫无疑问他要承担一个父亲的责任,但很显然,另一个家庭也会因此而发生震荡。
如此说来,这个孩子还是不要为好,对相关的三方来说,拿掉孩子也许是最好的结果,但再反过来想一下,谁又能承担起一个还未出生的小生命的就此被扼杀的责任呢?
从行为上来讲每个人都要自律,从问题的处理上来讲,要选择正确的办法和方式,比如进行治疗、比如重新选择婚姻、比如重新认识婚恋权与生育权的关系———没有孩子并不意味着婚姻不再有意义;生育权也不一定在生育受到阻碍的时候非得与婚恋权对立起来———我们需要的不是形式上的婚恋与生育权利关系的协调,婚姻中彼此的忠诚和情感的专一、长久才是首要的。
透过这个案例,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在碰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做出自己正确的理解和判断,祝大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