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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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0 月 3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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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啤酒开出了一起伤害案
一点点小事,值得如此小题大做吗?怎么能随便打人呢?
葛小林
  □快报常州电(通讯员 符冰言 霏海 实习生 葛小林)两桌客人在一家火锅店里吃饭,刘某用筷子开啤酒产生的“噪音”惊扰邻桌,唐某看了一眼反遭到刘某朋友李某指责;为了找回面子,唐某带人“修理”了李某一顿。近日,犯罪嫌疑人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8月27日晚11时40分,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城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河海街道一火锅店门口有人被打伤。该所接警后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发现一男子躺在地上已经昏迷。经现场查访,警方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并在火锅店门口进行守候伏击。两天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抓获并传唤至派出所。在派出所里,犯罪嫌疑人唐某交代了犯罪事实。

  据介绍:当天晚上8时左右,李某、刘某和伍某三人到火锅店里去吃饭,伍某后来有事先走了;到11时左右,刘某用筷子开啤酒时声音比较大,旁边一桌有个光膀子男子朝他们看了一眼。李某当时就对着那人喊:“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李某的话让那人感觉很没面子。旁边那桌客人没多久走了,但光膀子男子很快就带人返回找李某出气,他们连拉带推将李某带到楼下,一顿拳脚之后,他们扬长而去。等到刘某下楼的时候,他看到李某面朝天躺在地上———李某左脸有一个伤口在流血、左眼肿成青紫色,脸上还有鞋印。刘某当时就打110报警。后经法医初步鉴定,李某之伤已达到轻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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