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刘秋苏 正剑 记者 邢志刚) 使用假军车搞营运,本以为可以蒙混过关,谁知李鬼偏偏遇上李逵现了原形。徐州丰县人民法院近日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蒋云飞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7万元。
现年38岁的被告人蒋云飞,系徐州市鼓楼区的一个体业主。2005年10月,蒋云飞为逃避缴纳养路费,将其购买的解放牌大货车养路费报停,并将该车非法改装成车号为“空N360××”的“军车”后,使用伪造的军车号牌及行驶证非法营运水泥、钢材等建材。2006年7月30日,当蒋云飞聘用的驾驶员唐为方驾驶假军车途经丰县华山镇时,因形迹可疑,被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华山中队的民警当场予以查获。经徐州市公路管理处养路费征收站认定,蒋云飞骗取的养路费为36000元。8月14日,蒋云飞慑于法律的威严,到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缴纳赃款3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