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近两年,才知道儿子不是自己的骨肉。家住南京大阳沟的李先生昨天聘请律师,准备向前妻索要20万元“精神损失费”。
在南京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工作的李先生,曾经在溧阳做过多年家具生意。1998年4月,时年27岁的李先生在一次生意往来中,认识了在溧阳一家工厂上班的24岁女孩小刘,性格开朗的小刘此后多次主动约会李先生,两人很快出双入对。两年后,李先生回到南京,继续做家具生意,小刘也随之来到了南京。2002年春节,两人在南京热热闹闹地结了婚,当年8月生下一个足月男婴,李先生对儿子非常喜欢。
李先生说,从2004年5月起,他就发现妻子小刘变得非常诡秘,不仅两个手机全部设了密码,连平时随身背的包都是密码包,还动不动就“出差”。当年11月,小刘突然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主动提出“我只要儿子,其他的财产一分钱都不要”。李先生坚持要她说出离婚的原因,小刘直截了当地承认自己“外面有人了”。离婚后,李先生每月支付儿子500元生活费。
今年10月22日晚,李先生在家里摆弄电脑时,无意中竟然翻到了前妻小刘离婚前的几份聊天记录。小刘在聊天记录上明确告诉一个网名为“前世今生”的网友,自己的儿子“不是现在丈夫(李先生)的,是婚前的一位男同事的,所以我要赶快离婚,否则我自己会崩溃的!”李先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当了几年的“顶缸爸爸”,并且离婚后还一直在负担别人儿子的抚养费!又气又恼的他昨天来到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向前妻索要20万元精神赔偿,并追回自己这两年付的抚养费。
快报记者 丁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