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查出行贿日记
2005年11月,一封匿名举报信递到了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邵奇的手上。举报信里称,一名国有商业银行宝丰支行的副行长和业务员相互勾结,将银行的193万元担保金,违规从银行转出。
江汉区检察院反贪局立刻成立专案组调查此案,通过分析案情,检查人员将目光锁定在了这笔担保金的主人———武汉市盈丰汽车担保公司总经理卫才雨和某银行业务员韦华身上。
反贪侦查员通过卫才雨的身份证,找到了卫才雨的户籍所在地———武昌傅家坡梅苑小区,却没有发现他的任何踪迹。随后,侦查员打听到,卫才雨曾经在国庆节期间到香港旅游,于是立即从武汉市出入境管理处查到,卫才雨住在一个比较高档的住宅小区。
今年2月,侦查员发现韦华借住在武汉常青花园,并将卫才雨和韦华二人迅速收网。
刚进检察院的卫才雨,根本不承认自己跟这193万元保证金的挪用有任何瓜葛。侦查员就告诉卫才雨说:“韦华冒着风险把钱全都给你用,他一分钱也没有,将来你要养着他。”
卫才雨一听就急了:“我给韦华的钱还少?我有一个笔记本,我哪年哪月哪日到了什么地方,给了韦华多少钱,全都在上面。”
银行内鬼挪用193万
如此精明的商人竟然还有一本记载自己行贿过程的日记,这大大出乎反贪侦查员们的意料之外。邵奇说:“我们以前从没见过这种日记。”
卫才雨的日记如实记录了他如何通过向银行工作人员贺小龙、胡珊、韦华行贿,用虚假车贷的方式,从银行套取数百万现金的。他以为既然已经打通了银行贷款的各个审批环节,自己再怎么做也是神不知鬼不觉,然而,由于投资中发生了经济纠纷,他急需大量现金,不得不再次想到银行去冒险。
这时候,卫才雨想起了自己在银行里还有200多万的保证金,但按国家规定,这笔钱又不能拿出来,于是他找到了韦华。
虽然明知私自挪用保证金违规,但韦华还是通过多次转账的方式,挪用了保证金193万元。
卫才雨在日记中写道:“9月26日下午,由于急需现金,无奈之下通过韦华,动用保证金账户,转款13万并提为现金。10月19日,韦华将我公司保证金120万元转出,此举应属违规,但我也是实在出于无奈,一旦行里知道保证金被转走,后果怎样谁也无法预料。”
怒斥索贿人太不仗义
不久之后,挪用保证金事情败露,银行内部开始进行查处,卫才雨和银行工作人员之间的合作结束,他在日记中写道:“造成现今的状况,主要责任不在我,既然支持我的工作,就应体谅和理解我的难处,生意嘛肯定有亏有赚。”
而对于韦华逃离武汉,卫才雨更是认为是种背叛,“他是不辞而别,他却连个交待都没有,做人太不负责,也太不仗义了,真是有眼无珠,尽交这种不仁不义的朋友。”
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最后查明,卫才雨共向贺小龙、胡珊、韦华三人行贿25.7万元。日前,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贺小龙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胡珊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赃款予以没收。卫才雨和韦华的有关问题正在处理之中。
据央视《经济半小时》
武汉一名老板在经营担保公司时,为了顺利得到银行贷款,不惜大肆向银行工作人员行贿,并且将这一切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下来。从这本行贿日记中可以看出,银行多名官员是如何向商人索贿的,商人行贿后是如何违法从银行套取数百万现金的……日前,两名索贿银行官员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行贿日记揭露,为违法从银行套取数百万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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