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快报110/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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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0 月 2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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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职介”传销陷阱
省工商、公安两部门联合部署严打传销专项行动
郑春平 丁兆平
  满怀致富梦,最终却一贫如洗甚而锒铛入狱。针对愈演愈烈的传销危害,江苏省工商局、公安厅昨日联合部署全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宣布将在为期一年的时间内,针对传销三大“黑幕”加大打击力度,基本杜绝传销组织及其传销活动在江苏的存在。

  严打传销确定四大重点

  江苏省副省长张九汉昨天指出,2003年以来全省共清查、取缔传销集会、窝点2081处,驱散、遣返参与传销人员60400人次,打掉传销团伙83个,涉案金额7.39亿元,有效维护了江苏经济和社会稳定。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工商、公安部门确立了四大重点:即严厉查处“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以及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人员住宿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条件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以及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和利用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再次,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另外,还将以连云港、徐州、宿迁、淮安、盐城等市为重点地区对传销活动进行全面整治。

  通讯员 龚尚 快报记者 郑春平 实习生 王瑞

  黑幕一:“拉人头”

  在各类传销活动中,以“拉人头”式传销最为严重。该传销方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欺骗、威胁手段滚动式发展人员,骗取“入门费”。传销组织者对传销人员进行人身控制,并对其宣扬、灌输“暴富”理论,进而达到精神控制目的,使参与传销人员痴迷其中、不能自拔。“上线”与“下线”一般实行单线联系,人员年龄大多在16~25岁之间。

  黑幕二:“企业式”

  该传销方式中,企业与传销人员相勾结,以传销作为销售产品的手段,骗取消费者上当;或传销人员自己设立公司、企业作掩护,以消费返利、直销、加盟、连锁经营等方式为幌子,大肆发展会员,从事传销活动。这类案件动辄涉及多个省市的数千甚至上万人员,案值也达到几千万至上亿元不等。

  黑幕三:“骗出省”

  还有一些传销人员以介绍亲戚朋友外出打工、做生意为幌子,诱骗当地群众外出从事传销活动,这种方式本地老百姓起初很难分辨真伪,欺骗性强,传销行为在外地进行,本地执法机关难以掌握,一旦从事传销活动,往往很难回头。目前,全省一些地区被骗至外省区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已有千余人。

  【三大传销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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