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初步调查,重庆市“10·1”特大交通事故并非驾驶员自杀所致。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15日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和重庆市政府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10月1日13时33分,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所属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一辆711路大客车,驶出石门大桥进入引桥右转弯道时,车速加快,越过相对方向两个车道驶向道路左侧(斜向前行24米左右),冲上37厘米高的人行道,撞垮护栏,坠入19.3米高的引桥下。事故造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事故发生在国庆节期间和中秋节前夕,给社会带来很大震动和影响。
目前30名遇难者的遗体已全部火化,重庆公路运输集团公司按照赔偿标准进行了赔付。
“10·1”特大交通事故暴露了公交体制深层次矛盾。对此,余远牧说,重庆将迅速推进公交体制改革,对现有公交客运企业实施公交化、公司化改造。同时,他要求公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公交客运经营。
《重庆晨报》供稿
重庆公布10·1”交通事故调查结果
公交车坠桥排除驾驶员自杀